香港民航处公布,7月21日批准三间航空公司调低航空客运燃油附加费,新收费有效期由8月1日至31日;新获批准征收的附加费水平,短途航班最高为98元,长途航班最高为505元,减幅分别为7%及2%,有关附加费是以发出机票日期为准,三间航空公司,包括国泰航空、全日空和新加坡航空。
民航处表示,客运燃油附加费是在航油价格出现波动时,帮助航空公司收回部分的额外经营成本,作为香港的民航当局,民航处按照有关的双边民用航空运输协定,审批航空公司的燃油附加费申请。
民航处定期审批航空公司的客运燃油附加费,上一轮的附加费申请是在六月底审批;当时获批准征收的附加费水平,短途航班最高为105元,长途航班最高为5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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