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的一纸禁令,堵住了国内新设立航空运输企业的通道。正当禁令大限将至,业内揣测民航局是否会重新开闸之时,民航局再发通知,表示将继续暂停受理新设立航空公司的申请,以及暂停受理航空公司设立分子公司,并将提高航空公司设立子公司、分公司门槛。此外,对航空公司申请扩大经营范围也有了更严格的规定。
10月20日,记者从中国民航局方面证实,为适应航空运输健康发展和加强安全工作的需要,民航局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管理,落实航空运输安全要求的通知》,将从多个领域着手,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施行更加严格的管理。
据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消息显示,在新设航空公司的管理方面,根据当前航空运输生产形势和航空运输保障状况,民航局决定继续暂停受理新设航空公司(含航空公司设立子公司)申请。
早在2007年,民航局即出台措施,称在2010年以前原则上不予受理新设立航空公司的申请。这一政策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将延续。
民航局也将暂停受理航空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申请,并要求各地区管理局对辖区内已设立的分公司,按照《关于印发〈民航局关于航空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管理意见〉的通知》要求进行全面梳理,不符合要求的,要在2010年底前予以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报请民航局取消其分公司的核准。
民航局还进一步提高了航空公司设立子公司、分公司门槛。航空公司如欲设立1家子公司,其机队规模应达到50架以上且具有10年运营经验。此后每增加20架飞机,方可按规定条件申请增设1家子公司。航空公司设立的控股子公司不得再设立子公司。航空公司如欲设立1家分公司,民航局规定其机队规模应达到20架以上,此后每增加20架飞机方可按规定条件申请增设1家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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