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破产还是重整?东星航空有限公司(EastStarAirlinesCo.,Ltd.,简称东星航空),这家民营航空公司的命运,悬于法院之手。7月28日,就重整价值、重整资格、注资保证金、破产管理人合法性等... |
破产还是重整?东星航空有限公司(East Star Airlines Co., Ltd., 简称东星航空),这家民营航空公司的命运,悬于法院之手。
7月28日,就重整价值、重整资格、注资保证金、破产管理人合法性等多个问题,东星航空的多个利益相关方,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湖北高院)展开了激烈争辩。
由武汉市中院指定、武汉市政府各相关机构成员参与的破产清算组坚持,东星航空只有破产一条路。
而东星航空股东东星国旅,以及主要债权人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China National Aviation Fuel Holding Co.,简称中航油集团)、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下称新郑机场)等则坚持,自己有权重整东星航空。不过,在具体的重整路径上,债权人和股东亦有一定分歧。
在东星航空生死未卜之际,各种冲突和利益纠葛终于浮出水面。而此时,东星航空创始人兰世立,仍处于监视居住状态。
两大阵营
7月28日上午,湖北高院内,围绕东星航空未来命运,中航油、新郑机场等债权人,股东代表东星国旅,与破产清算组分别带上了各自的律师、会计师,甚至速记人员,挤满了武汉高院的一间小型会议室。
据一位与会的债权人代表介绍,小小的会议室里被塞了约30人,满满当当。
破产,还是重组?这是两大阵营争夺的焦点。
当日,早晨8时30分,由13人组成的东星航空破产清算组,成为了最早到达现场的听证会成员。在听证会上,破产清算组始终坚持破产立场,东星航空已没有重整的基础。
破产清算组,是东星航空被武汉市政府申请停飞后,由武汉中院指定,由武汉市法制办、发改委、交通委员会、金融办等多个地方政府机构,央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等多个部属机构当地分支工作人员,及数位当地律师组成。
而中航油等债权人与股东东星国旅,则组成统一战线,坚持重整东星航空。
民航总局也是东星航空的债权人,这是我们重整的有利条件。一位东星国旅高管表示,东星航空被停飞时,应缴民航总局的机场建设费和民航建设基金,也随之转为债权。
考虑到民航系统内有这么多债权人,总局不会希望这些债权被低比例清偿。只要有合理的重整方案,我相信,民航总局也会支持我们复航。该高管表示。
中航油是民航系统国有债权人的代表,其对东星航空申报的债权为1.4亿元,而包括新郑机场、白云机场等多家机场申报的债权合计也过亿元。
东星国旅则是东星航空的三大股东之一。事实上,东星航空的三个股东,均为东星集团全资子公司,实为一致行动人。除股东身份外,东星集团和东星国旅也分别申报了2.5亿、2.2亿的债权。
不过,东星航空的最大债权人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服务公司(下称GECAS),却缺席了这场以重整为主题的听证会。此前,GECAS申报了对东星航空的24亿元的债权,几乎是唯一申请东星航空破产的债权人。
论战焦点
这些债权人要注资东星航空,存在法律障碍,不可能重整!走出听证会现场时,东星航空破产财产清算组组长、武汉市法制办副主任彭国元,对本报记者反复表示。
东星航空必须破产,破产清算小组的态度非常坚决。
事实上,在听证会召开前一天,7月27日,破产清算小组已通过《长江日报》发表了一篇标题为《三问东星航空破产案》的文章,论述了东星航空重整不具备客观基础。
在这篇文章中,破产清算小组披露了东星航空的债权状况,指出其已严重资不抵债,并称东星航空的航线许可和经营许可的价值根本不能纳入企业资产评估范围。
破产清算小组还直指,作为东星航空债权人的有关航油企业、机场,不具备重整的法律资格,并援引相关规定称,航油、航信企业目前具有垄断地位,而且与航空公司相互关联,他们之间的控股也容易造成市场不公平竞争。
这篇文章的另一重点,则是对破产清算小组合法性的论述。据一位债权人代表称,在28日的听证会上,管理人也强调,他们的意见只代表管理人,不代表武汉政府。
就此,在28日的听证会后,中航油代表律师尹正友予以了正面回应。
对于东星航空的资产状况,尹正友称,如果通过重组,在持续经营的条件下,东星航空的航空运输经营权、航线、时刻、飞行员以及长期形成的客户市场资源,将具有巨大的重整价值。
而对于重整资格,尹正友表示,中航油申请重整,并不一定追求控股东星航空,除非控股是成功实现重整所必需,此外,相关法律也并没有明确限制债转股的参股行为。他还称,在主管部门不能及时给出明确意见的情况下,我们重整申请人仍然可以通过另行设立控股公司,或引进并支持第三方公司介入等方式,实施对东星航空的注资和重整。
并且,尹正友认为管理人有不当表态。
东星航空是否具有重整价值,是否具有重整希望,不能也不应当由管理人决定,管理人依法应当本着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绝对不应该对债权人的申请重整施加任何阻挠和影响。
据悉,当日,湖北高院未对双方的论战作出裁定,结果将择日公布。
重整派的分歧
虽然,在希望东星航空持续经营这一点上立场一致,不过,东星航空债权人和股东的重整联盟,并不坚固。
在听证会上,多位债权人代表均发言表示,重整获批后,将向东星航空注入运营资金,支持其重新起飞。但中航油等债权人亦提出了原股东零股权的重整意见。这就意味着,即使进入重整程序,东星集团仅能将核实的债权转换为新公司的股权,其目前持有的东星航空股权,则将化为乌有。
而在听证会后,债权人和股东则各自离去。
中航油与新郑机场两方的债权人代表一起回到酒店,商量重整方式和对破产清算组质疑的回应。而东星国旅代表则与上海宇界代表一起离开。上海宇界,是东星国旅方面试图引入、以拯救东星航空的战略投资者。
上海宇界法律顾问、律师吴越对本报记者表示:现在,还不是大家坐到一起来商量重整方案的时候。先要由他们债权人申请重整,我们战略投资者还不方便出面。
而为了在未来可能的重整中占据有利地位,东星国旅和上海宇界也在积极蓄势。
吴越告诉记者,上海宇界正与多个战略投资者在进行洽谈,其中包括上海市国资、外地国资,及一些民营企业。现在,大家都还不愿过早暴露身份。我们希望,在债权人的重整申请获得批准后,自己对东星航空的资产状况进行尽职调查,然后再确定重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