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晚间,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115,下称东航)发布多份公告,主要为2月26日即将举行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做准备,包括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等议事规则,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均做出明确规定。
2月9日,东航董事会十名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有关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议案。而上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议事规则还将由大股东东航集团在约两周后,提交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事规则也是2月26日临时股东大会上新增的临时提案。根据东航公告,这些议事规则的制定是为了配合东航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定向增发H股进程中,针对证监会的文件申报工作之需。
在即将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首要议题就是审议东航向东航集团非公开发行方案,即东航集团以每股人民币3.87元的价格,以现金55.63亿元认购14.37亿股新发行的A股;东航集团还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每股人民币1.00元的价格,以现金人民币14.37亿元认购14.37亿股新发行的H股。
东航目前负债率高达98.49%。在2月4日东航媒体见面会上,东航董事长刘绍勇曾表示,东航希望此笔来自政府的注资能尽早注入上市公司,而其最大的期望是能得到后续注资。
东航表示,此次认购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将全部用作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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