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法制日报6版刊发了关于上海消保委针对民航黑票代利用电子机票销售进行欺诈,建议民航管理部门需有所作为的文章后,记者紧跟这一线索调查了黑票代猖獗的原因,在民航权威部门回应的信息中,记者发现,机票代理多头管理分权而治滋生黑票代,法律专家认为,民航总局有责任作为,理顺中国本土民航发票权。
2月13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了一个数字:该协会2007年受理航空类消费投诉同比上升了32.41%。投诉的主要内容有:电子机票真假难辨;超售、拼班漠视消费者知情权。针对黑票代的问题,上海消协建议,尽快理顺电子机票销售代理关系,规范销售代理行为,严肃查处黑票代。
黑票代屡禁不止,而且愈演愈烈,究竟原因何在?民航管理部门为什么不作为呢?2月14日记者采访了民航总局相关负责人,获悉,原来机票代理销售由民航总局运输司管理,体制改革后,政企分开,民航总局把这一块交出去了,现在由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管理。
记者又致电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该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只有管理机票代理机构的职能,却没有管理的手段。因为机票代理机构的认证职责由中航协负责,但代理机构从事该行业的真正信息,他们无法掌握,因为给代理机构分配票额的权力在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北京办事处。
据了解,2007年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对不合格的代理机构进行了清理,撤销了200多家代理机构的销售资格。今年春运,中航协发现被他们取消的代理机构仍然在销售机票,便质问国际航协北京办事处为什么这些被取消的代理机构还有票可卖?国际航协北京办事处回答:因为航空公司要求他们给这些代理机构发票,他们听航空公司的。
机票代理多头管理,分权而治,是滋生黑票代的土壤。中航协有认证权,国际航协有发票权,该权也意味着对代理机构有处罚权:你不规范,我就不给你发票。可见中国的机票代理销售市场根本没有纳入本国的行业管理范围之内。中航协查处了不规范的代理机构,但怎样控制不规范代理机构不再干扰销售市场,确实缺少管理的手段。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教授杜新丽对记者说,中国是国际民航组织成员国之一,国际民航组织作为政府性组织,它的协议或者公约(比如《蒙特利尔公约》)对所有成员国都具有约束力,而民间性国际组织(例如国际航协)的任何协议或决定应该从属于一个主权国家的法律。所以,对民间性国际组织是否可以对国内市场实施实质的管理,它所达成的协议或产生的决定在国内是否直接具有有效性,政府应予以明确的界定。中国民航市场成长得这么快,行业管理一定要责、权、利相一致,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相配套。管理部门应该尽快协调市场上存在的这些问题,确定权力与义务的分配。
多位法律专家认为,今年春运的困局使得机票销售的代理问题暴露的淋漓尽致,在这种情况下,民航总局确实应该尽快解决机票代理多头管理的问题,从源头上消灭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障碍。民航发票权和认证权一天理不顺,民航消费者的权利保障就存在一天的威胁。
本文链接地址:
http://www.kuaijieair.com/news/show-225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