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民航总局1月18日在官方网站发布《外国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外国航空公司在华经营的管理力度有所加强。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外航在每个航季的航班经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航班计划。因... |
民航总局1月18日在官方网站发布《外国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外国航空公司在华经营的管理力度有所加强。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外航在每个航季的航班经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航班计划。因商业原因需要更改航班计划的应在拟更改日至少30日前向民航总局提出申请;因天气、飞机故障原因需要临时更改航班计划的应当尽早提出申请;因市场需求需要安排临时加班飞行的应当在拟加班日至少5个工作日前提出申请。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经营。加班必须是临时性的,不批准外航提出的固定加班的申请。外航申请的加班数量不得超过定期航班的数量。未经批准擅自更改航班计划的,将给予警告或者依法给予3万元以下罚款。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经营许可的,将撤销该项许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该申请人自被撤销许可或者受到惩罚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