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经营互联网旅游信息服务的公司北京黄金假日旅游社(下称黄金假日)有限公司和携程计算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下称携程),近日分别在北京两家法院提起诉讼,互相状告对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两家公司的相互诉讼被业界称为中国在线旅游第一案。
4月1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了携程状告黄金假日侵犯其商誉案。在法庭上,携程表示,黄金假日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一封致国务院法制办的信件,其中指责携程非法经营旅游业务,扰乱市场秩序,造成严重的非法竞争,这些言词侵犯了携程的商业信誉,并对携程造成了不良影响,请求法庭判令黄金假日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对此,黄金假日表示,携程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根据我国有关法规规定,外商独资企业没有资格在我国经营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业务,所以,说携程非法经营并不侵犯其商誉,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与此同时,黄金假日诉携程虚假宣传案正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等待开庭审理。去年12月18日,黄金假日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递交了诉状,认为携程在机场候机厅、火车站软席候车室散发的会员手册和公司蓝页中,宣称自己是行业内规模最大的统一机票预订系统等,这种夸大的宣传用语属虚假宣传,形成了对同业竞争者的排挤,构成不正当竞争。今年1月28日,在东城区法院的组织下,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
从2003年起,两家公司的相互诉讼就接连不断,被业界称为中国在线旅游第一案。其中一案是,黄金假日认定携程没有旅行业经营资质,却在从事订房、订机票等旅游业务,属非法经营,一路举报到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民航总局、旅行社协会等机构,并将携程告上法庭。该案经上海一中院和高院审理后,黄金假日败诉。携程则以黄金假日对其进行恶意诽谤、侵犯其商誉为由进行反诉。2006年7月,黄金假日又将携程诉至河北省高级法院,一审判决败诉后,黄金假日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在去年5月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文链接地址:
http://www.kuaijieair.com/news/show-318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