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晚,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东星航空有限公司(下称东星航空)破产清算一案。
据公告,东星航空于2006年5月起在深圳机场开始运作,并于2009年3月停航。截至目前,东星航空累计应付深圳机场起降费和地面服务费,以及滞纳金等约531万元。
不过,罗毅表示,深圳机场早在去年便察觉该公司运营不善,因此对于2008年该公司所拖欠的351万元起降费和地面服务费等收入,未予以确认,仅作应收账款备查账登记。
此外,东星航空2008年以前对深圳机场的欠款共计150万元,深圳机场此前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同时,深圳机场表示,公司已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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