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旅游市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若干规定》日前正式实施。 据介绍,针对以往多头管理,结果造成管理真空、管理失控问题,新的管理方法将实行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将旅游、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交通、价格等部门涉及旅游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职能,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实行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强化对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 针对游客反映强烈的高额回扣、落地收费、自费项目、“人头费、带团费”等零负团费问题,海南省旅游新政将按照商业贿赂进行查处,禁止旅游从业人员收取高额回扣,实行旅游费用银行信用结算制度和旅行社“一卡通”支付方式。 针对旅游客运汽车总量失控、高价转让许可证、车辆挂靠经营、旅游交通不畅、竞争无序等问题,海南新的对策是禁止旅游汽车挂靠经营,严禁有偿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新增旅游车一律无偿向社会公开招标。 海南省法制办和海南省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认为,《若干规定》中的30项刚性措施,将使海南省旅游市场的各种乱象得到彻底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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