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民航西北管理局联合地方政府对辖区航线执行现金补贴后,天津市政府日前下发有关文件,为进一步提升天津机场竞争力,每年将筹措5000万元,成立专项补助资金,奖励国内外各航空公司始发或经停天津的新开航线航班。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市交委共同拟订的《天津市新开航线航班培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为:新开辟的定期航线和固定航班,现已开通暂时亏损且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航线航班。 对新开航线航班的培育,将通过政府补助和机场对航空公司收费减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政府补助70%,机场负担30%。具体为:新开辟的天津至国内重点城市定期客运航线,每航班补助2万元;新开辟的至港澳地区定期客运航线每航班补助3万元。 按照市政府要求新开辟的定期客运航线和重点航线航班,航程超过1000公里的,每航班补助3万元,航程1000公里以内,每航班补助1.5万元;新开辟的支线航线,每航班补助0.5万元;新开辟的国内客运固定航线,连续执行半年以上的,每航班补助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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