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网特约评论员 晓柏 关于武汉“东星航空开航遭遇八大航空公司联手封杀”的消息最近被各大媒体纷纷曝光,业内外人士评论如潮。作为政府长期垄断和保护的民航业,如何从襁褓中走出来,勇敢地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经过血与火的洗礼凤凰盘涅,在新的市场环境中有效地运用市场的力量而不是手中的权力发展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在竞争中壮大,在竞争中发展值得民航业内人士深思。 作为中国民航的监管部门在类似的封杀事件中能做些什么?美国1978年航空市场开放后大力运用反垄断法促进和保护航空市场的竞争,从而使得美国的航空业在此后的二十多年时间里空前壮大繁荣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1890年美国政府颁布Sherman 法案,1914年颁布Clayton 法案,这二个反托拉斯法(Antitrust Law)成为美国反托拉斯的法律依据。它旨在保护贸易和商业竞争不被非法抑制,以促进和保护竞争。因此凡涉嫌非法抑制贸易和商业竞争顺利开展并使到消费者通过市场竞争带来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种种行为将受到调查和指控,如价格歧视、价格同盟、搭配销售、内部信息分享、增加竞争对手的成本以及利用非正常手段迫使新竞争对手离开市场等等。具体到航空业来说,反托拉斯调查的着眼点在于:由于市场竞争而带给消费者(旅客)种种实惠(如竞争带来票价的降低、服务质量的提高、出行更加方便等等)会不会受到损害、减少或降低;市场是否由于竞争的降低带来或可能带来垄断。 1978年美国政府宣布开放航空市场时,10间干线航空公司占据着90%的市场份额。如何让新进入的航空公司在强大的对手面前开展有效竞争,通过竞争让市场的力量而不是政府的政策降低票价、提高服务质量、激发创新,让消费者享受到竞争带来的实惠,让航空业自身的素质和竞争力得到提高?美国政府选择了大力度地执行反垄断法来维持航空市场的竞争性和竞争的公平性。 美国航空市场开放后掀起了航空企业间的并购大潮,并购能否获得批准必须要通过CAB (民航局)是否构成市场垄断的审查(当时航空业执行反托拉斯法的任务由司法部的反托拉斯部门和CAB共同肩负,司法部负责航空企业收购和兼并以外的反托拉斯监管如价格联盟和其他违反反托拉斯法的活动; CAB负责航空企业收购和兼并的审核和批准。1985年,CAB取消,它对于航空企业合并和收购的审批权暂时移交到交通部,从1989年开始,此审批权归司法部),审查内容含并购后在受影响的市场上潜在市场竞争是否因此而降低、服务是否因此而可能减少、价格是否会由于竞争的不足而升高、其他竞争对手进入该市场的门槛是否变高或受到威胁等等。 之后以美利坚航空公司(American Airlines)为首的航空公司阵营为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开创性地发明了以枢纽机场为中心的辐射型网络营运模式(Hub and Spoke System)、电脑订座系统和常旅客计划以降低成本,提高自身的竞争力。这时新的问题开始出现,如拥有电脑订座系统的航空公司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将自己的航班信息想方设法放在屏幕的第一页,航班的订座量由此大大高于竞争对手;辐射型网络营运模式的经营方式让拥有此枢纽的航空公司在小对手或低票价航空公司进入此枢纽时采用短时间内降低票价或大量开放低舱位座位、投入大量运力的做法逼迫竞争对手离开此市场,在竞争对手离开该市场后又提高票价,恢复从前的价格水平。这些有违自由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做法引起相关监管部门的注意,相关的反托拉斯调查相继展开,事实一旦确认,司法部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要求对此类不正当竞争活动进行阻止或纠正,相应的惩罚随之其后。 进入90年到后航空公司间各式各样的联盟,如代码共享、全球联盟是否构成垄断、降低市场竞争同样受到司法部反托拉斯部门的密切关注。值得一提的是除司法部的反托拉斯部门外(司法部的竞争专家在进行反托拉斯调查时与交通部的行业专家密切配合),交通部也在国会赋予的监管职权范围内积极应对尚未违反反托拉斯法但已对市场竞争构成威胁的商业行为,其关于枢纽航空公司对枢纽机场的垄断唯有低票价航空公司可以打破的分析和判断对90年代末本世纪初低成本航空公司在美国的大量涌现和繁荣功不可没,低成本航空公司如今正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改变航空市场的竞争格局,改写航空公司诸多传统市场竞争手段。 中国民航发展到今天实属不易,航空市场的进一步繁荣和壮大需要我们的监管部门切切实实形成并运用一整套科学的、系统的、有效的监管手法,而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或干脆不医。从美国的反托拉斯经验中我们可以汲取些什么?1、 监管的出发点应该是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可以从航空公司的竞争中享受到哪些实惠,监管者的职责应不是一味保护航空公司能够赢利。2、 监管的立足点应该是鼓励竞争、保护竞争;事实上美国航空市场开放后航空市场的发展和演变与专家、经济学家们开放前的各种预测模型有很大出入,他们坦言当时只预测到航空市场开放会给航空公司的成本带来很大压力,而没想到航空公司的赚钱能力是如此巨大 –辐射型网络营运模式、电脑订座系统、常旅客系统、收益管理、航空联盟都是航空公司赚钱的有力武器。我们不要惧怕竞争,在竞争来临时要自信一点,国内航空界不乏各类人才,相信他们面对竞争的创造能力决不会比美国的航空公司差。3、 市场的竞争性和公平性需要类似反托拉斯的有力武器护航。4、 在市场发展的不同阶段托拉斯的表现形态各异,反托拉斯的监管应密切关注市场的发展和变化,及时捕捉有害于竞争的各类商业活动并加以阻止纠正。5、 国家作为投资主体,在适当的阶段应当考虑放松对航空公司所有权的管制,允许外资、民营资本进入民航业。民航总局在此方面已经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并从2004年开始相继批准民营资本投资航空运输业,这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中国民航业的发展和繁荣,使得中国民航业真正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中成长壮大,并为旅客带来真正的实惠和便利。 毋庸置疑,美国的航空市场开放和反托拉斯的执行结果并非尽善尽美,但有竞争才有发展,竞争的有序进行需要类似反托拉斯的有力武器护航却是不争的事实。世上本来就无十全十美之事,如何在发展中不断总结,在发展中不断完善才是进步的根本。本文权且作为一个引子,愿进一步向纵深方向发展的反托拉斯探讨能由此展开并引起相关监管部门的高度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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