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携程旅行网了解到,三大航空公司之一的南方航空公司已经于9月1日修改了散客变更及退票费用收取规定,根据新政策,头等舱、公务舱、经济舱全价票将免收退票手续费。至此,国内三大航空公司均已经修改了退票政策。 南航新的散客退票政策修改为:头等舱、公务舱、经济舱全价票免收退票手续费;票价70折(含)-99折经济舱之间机票的退票,收取票面价10%的退票手续费;票价50折(含)-69折之间机票的退票,收取票面价20%的退票手续费;票价40折(含)-49折之间机票的退票,收取票面价50%的退票手续费。票价40折(不含)以下机票的退票,按具体运价产品使用条件执行。 此外,南航还推出了新的散客变更政策规定,当航班、日期变更时,如果对应舱位不变更, 70折或以上的机票不收手续费,50折(含)至69折(含)之间机票收取票面价10%的变更手续费;40折(含)至49折(含)之间机票收取票面价20%的变更手续费;40折(不含)以下机票按具体运价产品使用条件办理。 携程旅行网机票业务部总监张伟特别提醒,新政策是适用于2007 年9月1日(含)以后销售、2007 年9月15日(含) 以后开始旅行的机票。如果是9月1日以后销售,但是旅行日期是9月15日之前的机票。仍然是要执行原来的变更和退票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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