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发言人德林克16日说,欧盟将要求各国加大力度维护民航乘客权利。
德林克说,欧盟委员会要求各成员国政府加强执行一项关于航空公司赔偿乘客损失标准的法规,并设立独立机构负责监督赔偿法执行情况,调节乘客与航空公司间争端,避免发生长期法律纠纷。
2005年通过的赔偿法规定,航空公司必须向被取消座位的乘客偿付至多600欧元,这是此前规定最高赔偿金额的2倍。航空公司如果取消航班,也必须向乘客支付相应金额赔偿。如果飞机晚点2至4小时,航空公司必须提供点心或正餐,如果晚点5小时以上,乘客有权在必要情况下要求航空公司全额退票或提供住宿。
欧洲各航空公司曾向欧盟高等法庭就此赔偿法提出异议,但高等法庭上个月裁定,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标准合法、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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